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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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危险驾驶罪的认定主要看驾驶人是否严重超速以及是否引发恶劣情节。比如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50%以上;在其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可能构成该罪。但具体的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驾驶环境、车辆性能、是否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等因素。

单纯的超速行驶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范畴,但仍被视为违法行为之一。若要判定为危险驾驶,须满足特定条件,即达到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标准。所谓“追逐竞驶”,即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以极高速度、超标限速行驶,擅自追逐、超越其他各类车辆,或是频繁地、突然地变道,甚至以极短的距离冲入其他车辆前方的危险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否包含超速在某些情况下,若机动车驾驶员处于超速状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以下便是几类可能构成此罪的具体情形:首先是追逐竞驶,情节严重者;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第三种情况则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最后一种情况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中严重超载和频繁变道的行为,法律惩治措施很严格。这些违法者常常会被判处拘役,还要交罚金赔偿民事损失。超载、变道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大,要是超载严重、变道频繁又很危险,惩罚就会更重。在司法实践中,量刑裁决会综合考虑超载比例、变道危险程度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超速危险驾驶罪的立案侦查和诉讼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严重超速的行为。一般来说,机动车超速规定时速的50%以上就可能构成犯罪。例如,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时速超过90公里/小时;在其他道路上超速50%,时速超过60公里/小时,都可能涉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