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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时间:2025.07.23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492人
律师解析: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通常不超15日,合并执行不超20日。
2.刑事拘留期限方面,一般公安认为需逮捕被拘留人员,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
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3.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一般不超2个月。
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2个月。
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2个月。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警方认为小朱有多次作案嫌疑,将其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在30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了逮捕决定。之后进入侦查羁押阶段,由于案件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1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但仍未侦查终结,又因案件属于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2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小朱家属认为侦查羁押时间过长,对此提出质疑。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操作符合此规定。
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所以本案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并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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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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