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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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逮捕属于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其中,刑事拘留乃是针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暂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主要针对于案件调查初期阶段,以防备被调查人设法躲避或销毁相关证据。

拘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拘留的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7天。 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的,针对证据确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意味着嫌疑人将被剥夺人身自由,时间相对较长。 简单来说,拘留比较紧急且时间较短,逮捕则比较正式且时间较长。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及实施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在24个小时之内向其家属或者雇主通告相关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以及其近亲之人的知情权得以尊重。此外,针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案件信息后的24个小时内对他们进行讯问,以此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执行逮捕措施。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都有法定期限。通常,公安部门对拘留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与逮捕在程序流程上的差异分析刑事拘留与逮捕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显著差异点:首先,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力属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所有,而逮捕则唯有检察院及法院拥有此项裁定权责;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仅限于三十七日以内,然而在依法批准逮捕之后,羁押期限则扩大至法定办案期限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