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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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行为的立案条件,参考相关规定如下:首先,行为人必须是以正当合理且合法合规的方式拥有了他人的财产;其次,行为人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化占有并拒绝返还给原所有者;另外,侵占的财产价值需达到2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上方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之一。

占有他人财产达五千元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长期拒绝归还,数额较大的行为。虽然五千元可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侵占的手法、情节以及是否拒绝归还等因素。

侵占他人财物达到一万元以上,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此罪指的是非法占有他人代管、遗失、埋藏的财物,并且数额较大,同时拒不归还。一般来说,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但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情况而有所不同。

非法占有他人物品,尤其是他人委托保管、遗失的贵重或故意隐藏的财物,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限定于特定财物类型,且需达到法定金额并拒绝归还。行为人需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超出合法权力范围的行为可能导致法律制裁。

拥有他人账户不一定构成侵占罪,需根据实际判断。侵占罪涉及非法控制、持有他人财产且拒绝返还。若明知无权而恶意利用或拒绝返还经济价值资产,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无意或知识缺乏导致的误操作,通常不视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