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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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案机关公文罪指非法制作各类公文的行为,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缴纳罚金。

伪造、变造或买卖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处罚从2万至20万元罚款及短期拘役至3年有期徒刑,附加罚款。多次犯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最高刑可达10年监禁。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刑罚依据行为严重程度而定:轻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罚金;情节严重则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同样需罚金。犯罪成立需满足:侵犯的对象仅为国家机关公文,行为人实施伪造行为(无权人员制造虚假公文);主体为一般公众,需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责任能力;主观上须明知故犯,不存在疏忽或间接意图。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嫌疑犯可能被处以剥夺政治权利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严重,如多次犯罪或造成恶劣后果者,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重罚。

我国法律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设定了最高三年徒刑和二万至二十万元罚金的惩处。而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范围在五万至五十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