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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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长期监禁,还得交罚款。严重的,没收财产。法院判的时候会考虑金额、危害和恶意。要是有人重伤了,或者财产损失巨大,或者犯罪的人有前科,那惩罚就更重了。

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惩处,是根据案件情节和金额等多因素综合判断的。通常情况下,要是销售额达到两千万元以上,就会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50%以上、不超过两倍的罚款,或者直接没收全部财产。

制造、销售仿冒伪劣商品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具体来说,如果销售金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将被判处两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销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没收财产。

制作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处罚严不严重,得看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一般来说,要是个人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又被判了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能会判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长期甚至无期徒刑。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会对消费者和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