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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看守所会见条件是怎样的

时间:2025.07.22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1.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要带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以此证明身份和委托关系。
2.一般案件中,律师持上述材料能直接去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最迟不超48小时。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侦查期,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需侦查机关许可,许可决定要书面作出,且侦查机关要提前通知看守所。
4.律师会见得遵守看守所规定,不能违法妨碍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律师,受犯罪嫌疑人小丽家属委托为其辩护。小丽涉及的是一起普通盗窃案件。小朱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前往看守所会见小丽,然而看守所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未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而在另一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小静的辩护律师小胡,在未经侦查机关许可的情况下试图会见小静,被看守所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会见小丽这一普通案件,根据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可直接到看守所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所以该看守所拖延安排会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2、对于小胡会见小静这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小胡未经许可试图会见,看守所拒绝其会见请求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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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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