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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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关于传授犯罪方法罪之刑罚准则的说明: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传授犯罪方法罪(也被称为传授行为犯),主要是指通过口头陈述、书面记录、肢体动作、图像展示或是其他任何形式,蓄意地向他人传递实施犯罪的详细步骤和技巧等方面的实践经验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指的是故意向他人详细传授实施特定犯罪的技术和流程。 司法审查立案标准主要看行为人的传授行为是否真正发生、情节是否严重,以及传授的方法是否有针对性。 如果行为人多次传授、传授对象数量多、向未成年人传授或者导致受传者实施了相关犯罪,这些都可能成为立案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