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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怎么才能立刻走

时间:2025.07.2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319人
律师解析: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2.若单位用暴力、威胁等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离职,无需事先告知。
3.单位有未提供劳动保护、未足额付薪等过错,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不用等三十日。
4.维权时建议保留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过后觉得工作环境与当初约定不符,且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工资。小朱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扣留工资。小朱认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自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受三十日限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行为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等三十日。本案中公司经常无故拖欠工资,小朱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小朱应保留好公司拖欠工资等相关证据,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公司主张办理离职手续及支付被扣留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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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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