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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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盗窃这一类非物品损毁类型的案件,受害人无法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补救方式仅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对涉案赃物实行追缴或是命令犯罪者赔偿损失。然而,即便经过上述措施后,仍旧未能完全挽回损失的话,被害方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民事诉讼。

盗窃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但最高法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依据我国最为权威且正式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无形的物质上的损失,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被害方是有权利行使其相应的法律手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因此,当涉及到盗窃罪的情况时,倘若被害人确实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损失,那么他们就有资格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我国最为权威且正式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无形的物质上的损失,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被害方是有权利行使其相应的法律手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因此,当涉及到盗窃罪的情况时,倘若被害人确实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损失,那么他们就有资格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我国最为权威且正式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无形的物质上的损失,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被害方是有权利行使其相应的法律手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因此,当涉及到盗窃罪的情况时,倘若被害人确实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了物质损失,那么他们就有资格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