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出资不实的
公司注销后,股东通常要担责。
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股东以
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若出资不实,即便公司注销,
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内担
补充赔偿责任。
2.若公司合法
清算注销,清算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且股东依规出资无过错,一般不用担责。
3.若
清算程序不合法,股东有过错,仍需对
公司债务担责。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三人是某公司股东。公司经营期间欠下小丽一笔
债务。公司注销后,小丽发现小何存在出资不实情况,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小丽遂要求小何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自己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小何称公司已注销且经过合法清算程序,自己无需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何出资不实,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便公司注销,小丽有权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公司经过合法清算程序,清算时小丽未申报债权,且小何按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且无过错,小何一般无需担责。但如果清算程序不合法,小何存在过错,那么小何仍需就
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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