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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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作出。但如果案件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完毕,经过审批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不过最多只能延长十五天,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解决,同时也平衡了效率和公正,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期在处理劳动协议尚未签订的情况时,关于仲裁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一年。这个时效期限是从当事人已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在此期间内,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因为欠薪问题引起的纠纷进行仲裁时,不受此时效限制;然而,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那么应该在关系结束后的一整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当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若被申请人未按裁决履行责任和义务,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要求,立案会很快。

劳动仲裁裁决审理期一般从受理申请那天开始算,通常不会超过45天。要是碰到情况比较复杂的案子,那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所以,一般来说裁决会在45天内做出,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60天。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有两种情况: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仲裁委裁定后即生效,不需要经过其他程序。而非一裁终局的案件,送达双方后15天内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裁决书就生效了。一裁终局包括一些小争议,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等,以及劳动标准执行方面的争议,总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