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团伙盗窃超3000元,达到
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
量刑时区分主
从犯,
主犯担全责,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罚。
2.若归还全部被盗财物,可从宽
处罚。
犯罪情节轻的,可不
起诉或免
刑责,必要时给予
行政处罚。
3.一般盗窃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可并处
罚金或单处罚金。
最终量刑结合
自首、
立功等情节判定。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组成
盗窃团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共盗得财物价值超过3000元。在盗窃过程中,小何起主要策划和指挥作用,小李和小胡负责具体实施。案发后,三人将全部被盗财物归还。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归案,对于三人的量刑问题产生争议,小何认为自己虽为主犯但财物已归还应
从轻处罚,小李和小胡则希望作为从犯能大幅
减轻处罚。
案情分析:1、该团伙盗窃财物价值超过3000元,已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小何在
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需承担全部责任;小李和小胡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三人全部归还被盗财物,依据相关规定可从宽处罚。若
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免予
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最终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定,一般情形下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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