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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就职业培训约定服务期

时间:2025.07.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就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此类培训,能和劳动者签协议约定。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超培训费用,且单位要求支付的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
3.上岗前、日常业务等一般职业培训不算专业技术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
专业技术培训有专业性、外部性,像委托机构的技能培训。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为其安排了上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公司与小朱签订协议,约定了5年服务期,若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工作1年后,小朱因个人发展原因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上岗前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不应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能就专业技术培训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专业技术培训通常具有专业性、外部性等特点,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技能培训等,而上岗前培训属于一般的职业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公司不能就此类培训与小朱约定服务期。
2、由于公司与小朱约定的服务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无需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小朱有权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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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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