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检察院口供与公安局不同,是否
逮捕要综合判断。
依据相关法律,逮捕需有
证据证明
犯罪事实、可能判
徒刑以上
刑罚,且取保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
2.若口供差异不影响认定犯罪事实,证据体系完整,且符合其他
逮捕条件,检察院可能
批捕。
3.若口供差异使关键事实存疑、证据链有问题,无法确定犯罪事实或降低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可能不批捕。
4.如嫌疑人先承认
盗窃后
翻供,有其他证据证实则可能逮捕;
关键证据依赖供述,翻供后证据存疑则可能不逮捕。
案情回顾:小许因涉嫌盗窃被公安局抓获,在公安局审讯时,小许承认了盗窃行为。然而,当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小许却翻供,否认自己实施了盗窃。此时,对于是否对小许进行逮捕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应根据其在公安局的口供进行逮捕,另一方则觉得其在检察院翻供后需重新考量。
案情分析:1、根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若有监控、
物证等证据足以证实小许的盗窃行为,即便其在检察院翻供,口供差异不影响认定犯罪事实、证据体系完整,同时符合逮捕的其他条件,检察院仍可能
批准逮捕。
2、若关键证据依赖小许的供述,其翻供后导致关键事实存疑,证据链出现问题,无法确定有犯罪事实,或社会危险性降低,检察院可能
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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