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应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应是怎么规定

时间:2025.07.10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1.工程质保金退还规定在相关管理办法里。
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预留方式、比例、返还期限等。
2.退还条件:
缺陷责任期届满,该期限双方约定且最长2年,承包人履行修复义务后,发包人应返还;
承包人完成工程缺陷维修且质量合格才行,若不维修不付费,发包人可扣质保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3.满足条件,发包人应及时退还,否则承包人可主张逾期利息

案情回顾:

小许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小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了质保金的预留方式、比例和返还期限等内容。缺陷责任期即将届满时,工程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小何进行了维修。但小许认为维修后的工程仍存在瑕疵,不满足退还质保金的条件,拒绝退还。小何则坚称已完成维修且质量合格,要求小许退还质保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质保金退还需满足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承包人完成工程缺陷维修两个条件。在本案中,缺陷责任期即将届满,关键在于小何的维修是否使工程质量合格。若经专业评估小何的维修已使工程质量达标,小许应退还质保金。
2、若小许认为维修不达标,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若小许无证据且缺陷责任期已满,仍拒绝退还质保金,小何有权主张逾期利息。若小何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小许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功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1.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擅长建筑工程案件。 2.盐城首期刑辩班优秀学员,擅长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成功案例,诈骗罪2个亿成功变更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功办理取保,盗窃罪成功不予起诉,协助组织卖淫案件成功不起诉等等案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3.婚姻,交通,民间借贷等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