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时间:2025.07.10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333人
律师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是财产混同。
若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相互独立,就要对公司债务担责。
像随意用公司资金供个人消费,或公司与股东账户资金频繁流转。
二是滥用权利。
股东为逃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债务担责。
比如恶意转移公司资产,让公司无力偿债。

案情回顾:

小朱设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期间,小朱常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旅游、购物等消费,公司账户与小朱个人账户资金频繁且随意流转。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债权人小胡要求公司偿还债务,但公司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小胡认为小朱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小朱则认为公司是独立法人,自己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依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小朱将公司资金随意用于个人消费,公司与个人账户资金频繁随意流转,其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符合财产混同情形,小朱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若小朱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公司资产使公司无法偿还债务等情况,也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过本案中主要体现的是财产混同问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