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选解除原因要合法。
要点如下:
1.
过失性辞退:
员工试用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规、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害等,公司可解除且无需补偿,但要有
证据。
2.非过失性辞退:
员工病愈不能工作、不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变无法履约又协商不成,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付1个
月工资,还要给补偿。
3.经济性
裁员:
公司按破产法重整等情况可裁员,要提前告知工会或职工、听取意见并向
劳动部门报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员工,公司以小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且不
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自己并未严重违规,公司是想节省成本故意为之。此外,小胡在
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提前15天书面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小胡认为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同时,公司因经营问题进行裁员,却未提前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案情分析:1、公司以小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依据过失性辞退规定可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小朱严重违规,否则解除行为不合法。
2、小胡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公司按非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提前15天通知不符合规定。
3、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履行此程序的裁员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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