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公款认定“
数额较大”有标准:
用于非法活动,3万以上;
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5万以上。
2.挪用6万以上未还,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3.
量刑会结合用途、损失等情节判定,有
自首、
立功等情节会影响
刑罚。
4.建议及时退还挪用款,争取从轻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单位的公款。他因个人经济紧张,挪用了单位6万元公款用于炒股,进行营利活动。在挪用公款后,小朱一直未将款项归还。单位发现公款短缺后,向小朱询问情况,小朱承认了挪用公款的事实。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小朱挪用6万元公款用于炒股进行营利活动且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一般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具体量刑会结合挪用的用途、是否造成损失等情节综合判定。若小朱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刑罚会受到影响。建议小朱及时退还挪用款项,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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