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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押金和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

时间:2025.07.0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1.房租押金和违约金一般能一起要,不过得看实际情况。
押金是保障房东权益的,像租客没损坏东西,租约结束就该退还。
2.违约金是违约方给守约方的钱,是对违约的惩罚和损失的补偿。
若合同约定了两者,租客违约如提前退租,房东扣了押金还能要违约金。
3.要是一起主张后赔偿比房东实际损失高很多,租客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减点。
二者性质不同,符合规定能一起要,要遵循公平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许,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押金和违约金。租赁期间,小许因个人原因提前退租,构成违约。小朱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并扣除其押金。小许认为押金和违约金不应同时主张,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押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用于保障房东权益,在租赁关系结束且无违约等情况时应退还租客;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本案中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押金和违约金,且小许存在提前退租的违约行为,小朱在符合合同约定情形下,可在扣除押金后,再主张违约金。
2、若一并主张后赔偿金额过分高于房东实际损失,租客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在本案中,若小朱一并主张押金和违约金后赔偿金额过分高于其实际损失,小许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者在法律上性质不同,在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时可以一并主张,但要遵循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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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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