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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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如何合理分配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一)在由于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中,受害方即患者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对自身遭受损害以及接受过医疗服务这两项事实的举证责任。其中,损害的范畴涵盖了患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受损情况,以及患者本人及亲属可能面临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上的创伤。至于接受医疗服务的事实,可以通过提供挂号单据、缴费记录等相关诊疗文件予以证实。

二手房中介的职责与义务中介作为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参与方,承当如下多个方面的责任及义务:首先,必须全面、准确地告知和介绍与签署合同相关的各项真实情况;其次,倘若中介故意掩盖或陈述不实信息,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不仅不能收取报酬,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如果中介未能成功促使合同签订,尽管无法获取报酬,仍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其在居间活动中所产生的必要成本费用。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需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存在的需提供证据支持其合法性;主张变更、解除或终止的需出示引发变动的事实依据。履行争议中,履行方需证明实际履行情况;代理权存疑时,声称有代理权者需提供证据。

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无过错不需赔偿。依据法规,医疗机构对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损害负有过错赔偿责任。免责情形包括患者不配合治疗、医务人员已达合理诊疗标准或因医疗技术限制无法提供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