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留
证据。
留存
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沟通记录等,证明按约付薪或
农民工要求不合理。
2.
报警处理。
若农民工用
暴力、威胁索财,立即报警,由警方依法处理,严重的可能涉罪。
3.协商沟通。
主动与农民工交流,了解诉求,解释支付情况,消除误解。
4.引入调解。
请
劳动监察部门、
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促成合理方案。
5.
仲裁诉讼。
协商、调解不成,通过劳动仲裁或
民事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包工头,手下有小胡、小丽等一批农民工。工程结束后,小胡、小丽等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小朱
讨薪。小朱坚称已按约定支付工资,认为小胡等人是“恶意敲诈”。小胡等人情绪激动,双方产生激烈争执,小朱担心小胡等人采取过激行为。
案情分析:1、小朱应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考勤表、与农民工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此证明自己已按约定支付工资或证明农民工存在不合理要求的情况。
2、若小胡等人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索取财物,小朱可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其
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严重的可能涉及敲诈
勒索罪。
3、小朱也可积极与小胡等人协商,了解他们的诉求,解释支付情况,若因误解引起
纠纷,及时澄清消除误解。
4、还可引入第三方调解,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其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合理解决方案。若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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