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伤害未致残:
赔偿项目涵盖
医疗费(按实际治疗费用算)、
误工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定)、
护理费(由护理人员收入等决定),还有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按实际支出合理确定。
2.伤害致残:
除上述项目,还有
残疾赔偿金(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收入标准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算)、被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定)。
3.
伤害致死:
需赔偿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生活费。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小胡被认定为责任方。小朱受伤较轻未致残,他向小胡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小胡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存在异议,认为小朱主张的误工时间过长,收入状况
证据不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无法就
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一般伤害未致残的情况,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医疗费应按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计算,小朱需提供相应医疗票据证明。
2、误工费要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小朱若想获得合理赔偿,需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误工时间,如医院的休假证明;同时要提供能证明收入状况的材料,如
工资流水等。小胡有异议可要求小朱进一步举证,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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