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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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那么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4天,对于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天内需要提请检察院进行审查,这期间可以延长1至4天;而对流窜、多次、团伙作案的嫌疑人,审查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延长至14天。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他们仍然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如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等。 如果刑事拘留不当,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释放证明。此外,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有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最长为14天。但要是犯罪嫌疑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时间最长可达37天。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就会立即解除对他的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本质上的区别。刑事拘留是执法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自由的手段。一般来说,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如果情况特殊,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行政拘留则是一种治安处罚,拘留时间为一到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