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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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公安侦查工作的补充要求一般涵盖哪些方面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相关案件将被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首先是关于犯罪的关键事实存在模糊或重大疑点,而主要证据之间又出现了相互矛盾之处;其次是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或者说是针对主要情节并没有做到充分的调查核实;再者是遗漏了至关重要的犯罪事实以及应当追责的共同犯罪嫌疑人等其他可能对最终判定罪行和量刑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检察院在做出不予逮捕决定后补充侦查的若干注意事项关于不批捕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指出,检察机构在负责审查起诉环节时,如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有权决定将其退回补充侦查。而检察院不批捕与补充侦查之间的差异在于它们所处的进展流程有所不同,前者通常发生在公安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申请的阶段,或者是在审查起诉阶段。

被捕后经过两个月的侦查,相关调查结果已经移交给检察机关,不起诉也是存在可能性的。最终的裁决需要综合考虑证据是否充分、罪行的轻重以及是否有法定的从宽情节等多种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且危害较小,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检察机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立案二次补充侦查后,提交检察院的审查期限一般为一个自然月。对于复杂、重大案件,可延长半个月。若经复查满足起诉条件,检察院有责任移交法院,并在一个半月内提起公诉审判。因此,从提交到获得结果,通常需要大约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常涉及关键环节,如犯罪事实未明确、证据矛盾、罪名要素未核实、关键环节未取证或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同案犯罪嫌疑人。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