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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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租赁违约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在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应依据双方已签订的协议约定执行,或者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租金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对于因违约行为给相关方所带来的实际损失额度,双方可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如造成的损害后果较严重,则相应的违约金标准可适度调整向上浮动,但浮动上限不能超出实际损失总额的30%。

提前结束租赁期要付违约金,这是按合约来的。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商量,但不能比实际损失高太多,最多不能超过30%。要是没写具体金额,那得付提前解除到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全部租金损失。违约金就是为了保证债务能好好履行,罚罚违约的人,也补偿补偿受害的人。不同国家对违约金的看法不太一样,但违约了,违约的人就得用钱或其他财产来赔。设置违约金就是为了让债务能正常履行,金额得看法律或合同是咋规定的。

当承租方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通常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根据出租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如空置租金)和间接经济损失。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高,必须确保其合理性,不能远远超过实际损失。

承租方违约了,那他得按合同约定交违约金。要是合同里写清楚了咋算,就按写的来。要是没写,那就得根据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评估,像重新找租户的时间成本、租金收入的损失这些。法院在审的时候会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保证裁定公平合理。

违约金的数额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要是合同里写清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租金的百分之几或固定金额),那就按合同来办。要是合同里没写,那就得根据实际的经济损失来算,包括出租人因为承租人违约而多出来的成本,还有房子空着的租金损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