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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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券罪指非法制造假冒股票、债券的行为,通常复制真品。我国视此为刑事犯罪,处罚依据法规。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监禁或拘役,罚金一至十万;数额巨大者,刑期升至三年至十年,罚金增至二至二十万。单位犯罪除罚款外,相关责任人按同样条款受惩。

根据刑法,伪造股票、债券的行为人,如故意伪造金额超出法定限额,将受最高三年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一至十万元)。涉及巨额金额者,刑期升至三年至十年,罚金两至二十万元。企业法人犯罪将同样受罚,对单位罚款,其直接主管及责任人按相同罪行量刑。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刑事判决依据犯罪金额分为三个等级:一、伪造国家财政证券,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巨大者,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额罚款;三、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罚金可达五万至五十万元,财产可能被没收。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的严重挑战,威胁金融市场稳定。轻度犯罪者伪造面值超五千人民币的证券将被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最高十万;数额巨大者则至少判三年徒刑,罚金二十万。但具体数额界限仍待细化。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