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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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专门旨在打击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利用其所拥有的职位和权力的便利条件,采取非法手段,擅自占有、私自挪用原本属于所在单位的公款、资产以及其他财物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假如某个教师在教育机构中兼任管理职务,那么他/她在此种情形下出现类似于侵占行为时,便极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职务侵占这一罪名所追究的责任主体主要是涉嫌实施侵占行为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相关规定,如果有第三方在知晓并积极配合了职务侵占的行为,那么他们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者,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若该第三方并未直接参与到职务侵占的过程中,或者对整个事件毫不知情,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需直接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通常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这些人群囊括了诸如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诸多职位。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控制人若直接参与,或是间接地指示、教唆他人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并且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的各项要点的话,那他们也有可能需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罪,其主要面向的对象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社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职位上滥用权力,故意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然而对于供应商们来说,若他们并未得到这种职务所赋予的特殊便利,通常情况下,其并不应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受到法律追究。但是,如果供应商与公司内部员工合谋盗窃公司财产,那么他们便可能会牵涉到共同犯罪或其他经济犯罪之中。至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职务侵占罪系属刑事犯罪范畴,其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从业人员以职务便利为手段,对本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定途径的占有使用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触犯法律之责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短期自由刑、长期监禁以及财产性刑罚等。该罪名充分彰显了我国刑法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与强大力度,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谐,保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