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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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与盗窃罪的本质不同,网络诈骗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要通过互联网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实施;而盗窃罪的本质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要通过秘密窃取手段实施。这两种犯罪的行为特征和手法完全不同。网络诈骗更注重欺诈,而盗窃罪更注重秘密性。

我国法律将网络盗窃视为与传统盗窃同等的犯罪,均被认定为盗窃罪。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漏洞,秘密获取他人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它侵犯了财产的合法占有权,其性质与传统盗窃相同,只是犯罪工具不同。在定罪量刑时,将综合考虑盗窃金额、情节等因素。

网络诈骗行为通常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欺骗获取他人钱财,与传统盗窃罪在定义上有明显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网络诈骗如符合诈骗罪相关规定,应按诈骗罪定罪量刑。诈骗罪的处罚根据诈骗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没收财产等。因此,对于网络诈骗行为的定性,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准确判断。

网络盗窃的处理方式有,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我们遇到对于网络盗窃罪怎么处理时可以参考以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