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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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在帮信罪中的真实不知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被认定为“帮信”罪行,仅当有确凿证据证明有关人员并不了解相关情况时,才能被判定为“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帮信”罪名将不成立。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要判断行为人是否知情,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别人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行为,并且主观上没有明知或者应知的故意,那么就可能被视为不知情。比如说,行为人只是按照常规操作或者被蒙骗提供了帮助,没有察觉到异常情况,也没有获得超额的经济收益,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视为不知情。但是,具体的判定还是要结合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要证明介绍人不知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获取沟通记录和通信内容,看介绍人是否参与了犯罪策划。 2.证明介绍人的生活和职业行为与犯罪无关。 3.找到证人,证明介绍人没有预见犯罪活动,只是被误导了。 4.提供行业规范和工作流程文件,说明介绍人的行为符合行业标准,增强其无辜的证据。

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判断一个谋逆者是否“无辜”是非常复杂的。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行为人是否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是否参与了犯罪的策划或者组织,以及是否获得了非常丰厚的报酬等等。如果行为人是诚信的,没有欺骗别人,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帮助犯罪,并且按照常规操作,没有故意忽视风险,那么可能可以被判定为“无辜”。但是,“不知情”的声明并不能完全洗脱嫌疑,还需要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持。

帮信罪中,要是当事人不知情、没获利,而且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会全面考虑情节的。知情不知情关系到定罪量刑,认罪认罚具结书能体现态度好。法院判决是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来的。《刑法》规定,要是明知别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还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情节严重的要受罚。单位犯罪就罚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要是同时构成其他罪,就按较重的罪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