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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开店所负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5.06.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81人
律师解析:
1.若夫妻一方开店,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此债务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用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的,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开店为一方个人经营,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用个人财产清偿。
债权人就婚前个人债务向配偶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小何开了一家店,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债务。后来两人打算离婚,对于该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小何称开店收入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小丽则认为小何开店自己未参与,且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应是小何个人债务。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开店收入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参与经营。若如小何所说开店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像小丽所说,开店仅为小何个人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一般应认定为小何个人债务,由小何以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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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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