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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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就是那个六百六十八条规则,借款协议得给力点,用文字写下来。里头儿得写明白什么类型的钱、用哪种货币交易、能用到哪里去、多少钱、利息怎么算、啥时候还回去等等这些事情。咱们看这个借条,要是上面没写清楚日期的话,那可能就有点小问题了,因为一般的借款协议都得有个成立的日子。

依据我国现行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明文规定,若借款协议中尚未对资金支付利息事项加以明确,则可被认定为无需支付相应利息。因此,若借据上并未明确标注利息事宜,依照此项法律规定,该份借据在法律层面上将被视为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倘若借据未明确记载还款日期,并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仍然无法确定还款日期,则贷款方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敦促其尽快返还借款。这也表明,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借据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贷款方有权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但是应当给予借款人足够的合理时间来筹措资金进行偿还。若借款人屡次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立即归还所欠款项。

若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根据《民法典》规定仍无法确定借款期限时,贷款方可友好提醒借款人在合理时间内还款。贷款方可通过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还款。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贷款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还款。

不用。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件事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在签字时,应当注意签在见证人一栏,不可签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注明见证人一栏,而对方需要签字,记得在签字前加上前缀“见证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