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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时间:2025.06.2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1.追债诉讼时效限制
追讨债务时,诉讼时效是个重要问题。
一般而言,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以及明确义务人那天开始计算。
2.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在这三年期间,如果债权人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方式包括书面发函、当面口头要求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
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3.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诉讼时效会有所不同。
比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若因这类合同争议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期限是四年。
另外,还有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予保护。
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4.追债提醒
所以,大家在追债时一定要留意时效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机会。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给小李5万元,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款。三年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小朱一直未向小李主张还款。然而,在临近三年时效截止前一周,小朱突然找到小李,口头要求其还款。小李却称诉讼时效已过,自己无需再还这笔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本案中小朱起初在三年内未主张权利,但在临近截止前向小李主张还款,此时诉讼时效中断
2、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主张权利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小李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的理由不成立,小朱仍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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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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