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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被企业说成敲诈咋办

时间:2025.06.2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90人
律师解析:
1.企业称劳动仲裁是敲诈,劳动者无需害怕。
敲诈勒索是用威胁手段强索财物,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正途。
2.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报酬、加班情况等。
3.仲裁时清晰说明请求与依据,证明诉求合理合法。
基于真实纠纷维权,就不算敲诈。
4.企业恶意诋毁,劳动者可要求其担责,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案情回顾:

小许在某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资及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小许遂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该企业却称小许的劳动仲裁行为是敲诈勒索。小许认为自己是在合法维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敲诈勒索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而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小许基于企业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真实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并非敲诈勒索。
2、小许应积极收集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在仲裁中清晰阐述请求及依据,证明主张合理合法。若企业恶意诋毁,小许可要求其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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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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