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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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务必仔细确认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房屋的各项信息(位置、面积、户型)是否准确无误。明确交房的日期、标准以及相关违约责任。认真审查房价、付款方式等条款,确保没有问题。此外,还要留意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等相关约定,进行全面审慎的考虑。

签署预售合同后,确认预售许可证无误。合同生效后,亲自或委托开发商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不合规者五日内书面通知,合规者则登记备案并通知购房者领取。发展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与购房者共同提交过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预售事项变更需签订补充合同,过户时一并提供。

核实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有效性。细读合同关于土地使用性质的描述。明确所购房产的实际用途。关注车库、地下室或阁楼使用权的具体约定。审查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及定义。深入了解贷款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事宜。确认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避免潜在风险。约定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条款。

关于预售购房时的交房期限,实际上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这是在商品房预售契约中约定好的事项,具体的交房日期也会依据契约中的约定来执行。然而,在某些地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必须在楼盘开盘后的两年之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

如果任一签约方亵渎了这一预售契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一般的理解是,商品房预售契约是指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经过商议后共同承认的一个协议。在这个协议中,商品预售方向预购方承诺,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