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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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告人可不是件小事,得满足几个条件才行,其中就包括要有明确的诉讼要求和事实依据嘛。比如说你借了别人钱,结果没给人家打个欠条,这事儿可能在取证上有点麻烦,不过,要是你能提供其他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或者找个证人给你作证,甚至录个音什么的,证明你确实借过这个钱,那就算没有欠条,你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法院告他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如果在借贷合同之中并无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约定,抑或是具体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加以明确化,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当某份借据上并未注明任何形式的还款日期时,便可能会被视作对还款期限的规定模棱两可。因此,在此情况下,贷款人完全有理由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要求他们在适宜的时间段内完成借款归还。

若借据之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则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与出借人皆可据此随时要求返还所借款项。而作为出借人的您,有权利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间内尽快偿还债务。因此,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履约时,您有权请求其立即归还本金及利息,若借款人仍拒绝付息,您可依法向有权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归还借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诉讼时效期间固定为三年,具体起算日期为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侵害及责任方的日期开始计算。即使在欠条中未注明还款期限,只要债权方能证实债务方拖欠款项的事实,并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其权益受损之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债权方便有权依法追索欠款。

在未对还款时间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欠条所引发的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应自债务人首次拒绝依照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条款履行相应债务之时起算。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上限为三年,以维护有关当事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及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和社会秩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