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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怎么量刑

时间:2025.06.2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08人
律师解析:
1.若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规定,没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虚假出资,或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大、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一定比例罚金
2.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判罚金,对相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数额、后果、情节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许、小李、小胡三人作为公司发起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约定各自出资定金额。但小许在公司成立后,为谋取私利,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自己出资的资金抽逃,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完成一些重要项目,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了较大损失。小李和小胡发现后,与小许协商要求其返还出资,小许拒不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作为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且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和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抽逃出资罪构成要件
2、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小许抽逃出资的数额以及给公司造成的后果等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刑罚。由于本案是小许个人行为,若构成犯罪,将对小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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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适用的认定规定如下: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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