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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6.2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58人
律师解析:
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登记不符合条件公司设立、登记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重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人员这么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按前款处罚
3.司法中,重大损失结合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判断。
量刑依实际情况,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案情回顾:

小胡是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小许是一家公司负责人,小许的公司不符合公司设立登记条件,便找到小胡,给小胡送了贵重礼品。小胡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小许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予以批准。该公司设立后经营不善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引发了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此类违规审批行为,小何是该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申请予以批准,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小何作为上级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也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会结合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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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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