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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6.22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810人
律师解析: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情形有:
致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担主责或全责后逃逸
致3人以上死亡,负同等责任后逃逸;
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担主责或全责,无法赔偿30万以上且逃逸;
致1人以上重伤,担主责或全责,有酒驾、毒驾等情形之一后逃逸。
2.符合上述情况,依刑法,处3至7年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

小何驾车与小胡的车发生碰撞,小胡受重伤。经交警认定,小何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小何因害怕承担责任,并未停车救助小胡,而是直接驾车逃离现场。小胡因未得到及时救治,伤势愈发严重。小何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本案中,小何在事故中致小胡重伤且负全部责任,之后逃逸,符合该情形。
2、若小何的逃逸行为导致小胡死亡,依据刑法,小何将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小胡未死亡,小何应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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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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