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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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制执行之困境,欠款者可尝试通过协商还款以寻求解决之道。首先,他们应主动与负责执行的法官取得联系,详细阐述自身当前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以及愿意协商还款的诚挚愿望。1、事实上,当债权人将欠款人诉诸于法律途径后,法院通常并不会立即指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协商解决是个可行的办法。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困难或者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商量着来,调整执行措施的实施方式、时间,还有具体的支付金额。这样既能保证申请方的权益,也能给被执行人留口气。不过,协商过程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保证公正有效啊。

如果债务人在被强制执行协商偿还债务责任后仍然不履行还款承诺,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例如,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资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力度,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措施会给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和职业发展带来很多不便和负面影响。

当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可以协商还款。强制执行不是说就没商量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商量还多少、怎么还、啥时候还,然后达成一致。这样能减轻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也能更高效地解决债务问题。

执行之后,双方仍可以商量。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跟申请人可以就履行责任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友好协商。强制执行不代表就不能协商了,要是被执行人因为经济困难,没办法履行法律责任,但又想解决问题,而且申请人也愿意让步,双方就有可能达成新的协议,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