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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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文规定,所谓的遗产,乃自然人离世之际遗留给其亲属或后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就意味着,遗产囊括了被继承人在离世之时所遗留下来的所有合法财产,其中自然也包含了房产在内。若该房产系债务人身前与其配偶共同所有,依照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应先行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划分为配偶所有,而剩下的那一半才可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依据我国首部民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明文规定,遗产实乃指死者逝世之际,其所遗留的合法个人所有财产;这也就意味着,遗产不仅囊括了被继承人离世之时所留有的全部合法财产,其中更包括了房产等不动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明确规定,遗产乃是自然人逝世之际遗留给自身的合法私有财富。换言之,遗产囊括了逝者离世之时遗留下来的各类合法财产,其中当然也包括物业房产在内。倘若涉案物业乃债务人和其配偶共有的家庭资产,根据法律法规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在处置遗产时,应先行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划拨给配偶,余下的部分方能作为逝者的遗产予以分配。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名下房产的继承事宜必须依据我国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款予以明确界定。首要步骤是将该房产视作遗产的重要构成部分,然后依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先后次序展开分配工作。若亡人身前已成功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且其内容明确指出了房产的继续人权属,那么该房产便应由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去世,那么他/她在婚姻期间的个人财产将被视为遗产。如果遗嘱中有明确的分配,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婚前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在遗产继承方面,配偶、子女和已故的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对逝者的婚前财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