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债务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如工程债务用于家庭开销或购置资产,妻子可能需偿还。
2.若能证明是丈夫
个人债务,妻子无需偿还。
如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债,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妻子可不承担。
3.建议
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确定妻子是否还款,必要时咨询律师获精准建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从事工程行业,期间欠下一笔工程债务。债权人要求小丽一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小朱称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购置房产,但小丽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且认为小朱以个人名义举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双方就小丽是否需承担还款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工程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购置家庭资产等,依据法律规定,小丽就有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2、若能证明该债务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像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小丽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建议小丽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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