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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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所侵害的客体包含男性群体在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具体条款,该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强制猥亵罪主要针对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不当手段对他人(无论男女)实施强制猥亵或羞辱妇女的恶劣行径进行严厉打击。在这一定义中,“他人”一词并未对性别的限定做出明确限制,这意味着男性个体同样能够从上述法条中获得相应权益的法律保障。

对于强制猥亵罪,其具体的量刑和是否能够被适用于缓刑的情况,将主要根据包括犯罪情节、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忏悔表现等在内的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定。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被判处了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满足其他的缓刑申请条件,例如没有任何前科记录、存在深刻的悔过之意,而且不具有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等等,那么在这类情况之下,法院是有可能会考虑给予被告人缓刑的资格的。

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能否争取到强制猥亵罪缓刑的关键。如果嫌疑人能够主动认罪、悔过,并且赔偿受害者,取得受害者的谅解,那么这将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有利。此外,在庭审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现良好的认罪态度,也有可能增加获得缓刑的机会。

在特定情形之下,强制猥亵罪以及强奸罪亦可被判决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若其具备了真诚悔过、不再有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并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处社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然而,具体是否适用缓刑,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在涉及强制猥亵罪量刑问题上,能否适用缓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包括罪行性质及其发展程度、犯罪嫌疑人的深刻反思及认错态度、对受害者的积极补偿以及社区矫正可行性等等。若所犯之罪涉及轻度情节且满足缓刑适用的各项条件,法院或许会予以考虑给予缓刑处罚。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法律原则并不意味着所有强制猥亵罪都应或必然得到缓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