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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有经济纠纷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时间:2025.06.1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1.两人存在经济纠纷,不一定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为非法占有财物,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2.若在经济纠纷里,一方为解决合理债务,用合法或适当方式维权,即便手段稍激烈,也不构成此罪。
3.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经济纠纷之名,用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交出远超纠纷数额财物,可能构成此罪。
如以曝光隐私相威胁索要高额钱财。
4.司法实践判定是否构成该罪,需综合行为目的、手段和财物数额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经济纠纷,小李欠小朱1万元。小朱为让小李还钱,以曝光小李隐私相威胁,向其索要10万元。小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而小朱则称是为解决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案情分析:

1、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小朱与小李存在经济纠纷,但小朱索要的金额远超纠纷数额。
2、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综合考虑行为目的、手段及财物数额等因素。小朱以曝光隐私威胁且索要远超欠款的财物,若其目的是非法占有超出部分,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若只是手段不当,目的为解决合理债务,则可能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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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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