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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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派出所依法予以释放的法律程序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已被拘留的人员立即解除羁押。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依法申请复议,但在此期间,依然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

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一般来说,这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违法行为较轻。这个决定意味着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另一方面,无罪释放是法律程序确认没有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收到决定书后当日内释放,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2点。拘留与逮捕虽同为强制措施,但性质根本不同。公安机关在决定逮捕前,需向检察机关递交逮捕请求,获批准后方可执行。检察机关不会对所有情况都批准逮捕。

侦查中逮捕后,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程序,嫌疑人释放可能性极小。检察机关负责深入审查,如无误则移交法院审理。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者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须经检察机关批准,此过程需机构汇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收到决定书后当日内释放,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2点。拘留与逮捕虽同为强制措施,但性质根本不同。公安机关在决定逮捕前,需向检察机关递交逮捕请求,获批准后方可执行。检察机关不会对所有情况都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