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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84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内,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即便只写一人名,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期间财产多属共有。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自己名下,是婚前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其子女名下,算赠与属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登记一方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二人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只登记在小朱名下。此外,小胡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小静婚前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丈夫小周共同还贷。还有,小李婚后其父母出资为他买了套房并登记在小李名下。现在小朱和小丽、小静和小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出现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只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因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胡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小胡的婚前个人财产。
3、小静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所有权一般归小静,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小静需对小周补偿。
4、小李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小李名下的房屋,视为对小李的赠与,属于小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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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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