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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5.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66人
律师解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按《民法典》相关原则补偿另一方。
2.婚后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增值部分通常属共同财产
离婚时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前小朱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买房不动产登记于小朱名下,婚后二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婚后增值部分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归自己,小丽则觉得自己参与还贷也应有份。另外,小静和小胡婚后共同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离婚时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分割也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依据《民法典》,该不动产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小朱,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朱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小朱对小丽进行补偿。
2、对于小静和小胡的情况,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按揭购买,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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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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