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等有害物质,严重
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2.认定该罪从两方面入手:
行为上要违反环保规定,对特定有害物质进行排放等;
结果上要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像在重点保护区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
3.
符合条件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工厂,为节省成本,违反国家环保规定,偷偷将含重金属的有毒废水排放到附近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环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该情况,经检测确认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了当地水源。小朱认为自己排放的量少,不构成严重污染环境。
案情分析:1、从行为上看,小朱违反国家环保规定,对含重金属的有毒废水进行排放,符合污染环境罪行为方面的认定条件。
2、从结果上看,小朱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有毒物质,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形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所以小朱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后果特别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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