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营运车辆出租属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违法行为,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责令停止经营。
2.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2万,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难以计算的,也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3.实际执法会综合考量
违法情节、危害后果。
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可能不予
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辆非营运车辆,为赚取额外收入,他将车辆出租给小李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认定小朱的行为属于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小朱称自己并不了解相关规定,且出租次数少,希望从轻处理。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小朱非营运车辆出租的行为属于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经营。
2、若小朱有违法所得,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若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同样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鉴于小朱提出自己不了解规定且出租次数少,若其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能会
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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