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跑分”可能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2.
司法判决重视
证据,不轻易采信口供。
仅有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其有罪和
判刑。
3.证据需确实、充分,要满足事实有证据证明、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排除合理怀疑等条件。
“跑分”案若只有口供,无法达到标准,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判刑。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跑分”被警方抓获,在审讯中小朱承认参与了“跑分”活动,但警方除小朱的口供外,未能找到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小朱实施了“跑分”行为,对于是否能依据小朱的口供对其定罪判刑,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2、在该“跑分”案件中,仅有小朱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即不能满足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等条件,所以不能认定小朱有罪并判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